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是澳洲历史最悠久的法学院之一,成立于1857年。1889年,法学院任命剑桥大学年仅28岁的教授Edward Jenks担任法学院第二任院长,之后1893年墨尔本大学任命更年轻的法学教授William Harrison Moore担任法学院院长,当时年仅25岁。法学院第三任院长,Kenneth Hamilton Bailey是第一位澳洲出生的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第四任院长George Whitecross Paton的最大贡献在于二战之后帮助学院大规模地发展,包括增加来自联邦政府的资助金额,提供课程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