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留学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阅读:305次 添加时间:2017-01-03 编辑: yangting

导读: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一般在留学生回国前一个月开始准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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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为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留学并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的中国留学生、进修六个月以上的博士后、访问学者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每个申请人的全部在澳留学经历只能办理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澳最终学历、学位是在新南威尔士州获得的才能到悉尼总领馆教育组办理。

    自2014年起,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已经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来说,大城市落户、报考公务员、部分高校和企业招聘、购进口车部分免税等可能需要该证明。除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该证明不是留学人员回国前必须办理的手续,可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办理。

    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包括委托他人现场办理),不接受邮寄办理。不需预约,现场注册、查验材料。一律免费,材料齐全可当场取证。

    办理地点: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33。

    交通方式:从悉尼Central Station乘坐393或395,从City乘391、392、394、396、397、399或L94到Peter’s of Kensington下车,往回走20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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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不同身份、不同情况申请人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一、申请人持学生签证、旅游签证、E类过桥签证

    1. 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 有效签证复印件;

    3.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回国机票电子行程单;

    5.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二、申请人持TR、PR签证、A类或B类过桥签证

    1. 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 有效签证复印件;

    3.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回国机票电子行程单;

    5. 回国工作的正式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期至少一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6.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三、申请人已无澳洲有效签证

    1. 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 最后所持签证复印件;

    3.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回国机票电子行程单,或国内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5、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

    四、地方公派或自费访问学者、博士后(访学半年及以上)

    1、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有效签证复印件;

    3. 邀请信原件、复印件;

    4. 回国机票电子行程单;

    5.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