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方法:
2012年以后,持留学签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日本四大机场(东京成田机场、东京羽田机场、名古屋中部国际机场、关西国际机场)办理入境审查手续时,先办理在留卡,而后提交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办理资格外活动许可。
如果入境非四大机场,那么可以前往所属入国管理局办理资格外活动许可。注意:签证更新时需同时申请许可的更新。
2、资格外活动许可的规定
持留学签证者,即可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短期3个月不可);
根据日本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实施细则(摘录)第19条第2项规定(附带条件的新许可活动内容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①一周不超过28小时(持留学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在学籍所在的教育机构规定的长假期间内,1天8个小时以内),经营有收入的事业或进行收取报酬的活动(风俗业或经营店铺式色情业的营业所、非店铺式色情业、视频放送式色情业、店铺式以电话方式介绍异性业、无店面型以电话方式介绍异性业除外。持留学资格的外国人,仅限在教育机构的在籍期间内)。
②除前项所述的活动外,由地方入境管理局局长分別规定并指定的从事资格外活动许可相关活动的我国公私机构名称及其所在地、业务内容及其他事项的活动。
3、注意事项
一周不超过28小时,假期一日不超过8小时;
不得从事风俗色情业、赌博业的工作,即使在里面打扫卫生也不可以;
代购不属于资格外活动许可范围,因此代购不被此规定保护;
必须是在读期间,退学、休学不得从事打工活动;
非法、超时打工被查,有遣送回国的风险,请慎重。